8月以来,自贡公安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积极开展电动车“夏安”行动,面对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自流井区交警大队警员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立劝导点,采取卡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向过往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客宣传驾乘摩托车及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安全头盔就是生命头盔”的意识,并提醒大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全头盔只要受过撞击,即使外壳没有变形,也不能继续使用。”大队警员向过往车辆的驾乘人员进行面对面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提醒驾驶员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好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我们要增强辖区内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区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石枭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