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来越多的店家遭遇探店博主恶意碰瓷,要么给钱夸上天,要么免单息事宁人,不然则恶意差评、抹黑。对此,店家往往投诉无门,一店家表示,这就像早年黑社会收保护费一样,搞得营商环境一塌糊涂。
2024年8月,网红美食博主徐某前往昆明某餐厅就餐,并拍摄下视频。离店不久,徐某将视频剪辑后发布上某短视频平台。视频中,徐某大肆贬低该餐厅菜品质量,为提升自己账号的关注度,徐某还多次发布相关视频。
由此,该餐厅名誉受到极大影响,多番投诉无门。餐厅负责人表示,该博主在餐厅消费1000余元,吃完后要求免单,并告知该餐厅自己是某平台博主,不免单则会给到差评。之后该餐厅并未为其免单,该博主便以菜品难吃为由,大肆发布视频。
餐厅负责人委屈的说:“菜品是否好吃?本就因人而异,即便真不好吃,也不应该在公共媒体平台上添油加醋的诋毁。”而开店至今,这已经不是该餐厅第一次遇到“博主碰瓷”。
其实,自从自媒体大肆发展以来,这类事件便屡见不鲜。
2024年5月,漯河市一自称餐饮协会副会长的男子李某要求餐馆免单,被拒后辱骂商家王先生,之后在社交平台发布诋毁商家信誉的视频。之后据报道,李某是一名有10万粉丝的网红,与当地餐饮协会并无任何关系。而事件发生后,该网红李某仅是在派出所内向餐馆老板王先生道了歉。
然而,霸王餐、不给钱还只是“博主碰瓷”的初级操作,“不给钱就差评!”更是让不少商户入不敷出。
2021年3月,安徽合肥的汪小军经营一家蛋糕店多年,信誉一直良好,但在某电商平台上,竟然被人投诉说“蛋糕中有虫子”。据介绍,该投诉的博主常以“公益打假”为名,制造“网上碰瓷”,以恶意评论、灌水等施压手段要挟网店商家索要“保护费”,在电商平台上形成恶劣影响。
近年,“网红”博主探店的影响力日益强大。全职或兼职做探店博主,已成不少年轻人的职业选择。《2022抖音生活服务探店数据报告》显示,2022年抖音生活服务创作者人数超1235万人,累计发布探店视频超过11亿个,合作订单量同比增长965%。
而这其中,又有多少探店信息真实可信,还有多少信息来自“碰瓷”?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购物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买家的评论是消费者网购的重要参考,一个差评就可能影响商家的交易量和业绩。一些人抓住商家不想有差评的心理,通过给商家有偿删除差评获利,久而久之,这些人成了专门的职业碰瓷博主,甚至还有了专属的名字——“职业差评师”。
据调查发现,这些“职业差评师”存在于各大电商平台和餐饮外卖平台,利用平台的评分规则和店主对差评的恐惧心理,实施敲诈勒索。“职业差评师”的业务也不局限于主动差评,有时也会受雇于某些商家,恶意攻击该商家的竞争者。“职业差评师”甚至衍生出灰色利益链,有商家宣称可以有偿帮店主删除差评,也有商家售卖可以删除差评的软件。一些电商平台在接到关于“职业差评师”的问题反馈后,设立专门运营团队对评价进行审核处理,但治理难度较大,很难有效筛选出全部恶意差评。在“职业差评师”面前,有些店主选择忍气吞声、花钱消灾;也有些店主选择报警,但往往因未达到立案标准或者“证据不足”等原因,不能获得立案。
“职业差评师”是职业索偿人的一类,他们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影响消费者正常判断,亟待重视和整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但消费者评价应本着真实、客观、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故意作出虚假评价,损害商家社会形象,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给商家造成负面影响,则可能构成侵权,商家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职业差评师”并非普通消费者,其故意制造虚假评价向商家索要钱财,不仅侵害商家财产利益,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显然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或多次敲诈勒索(二年内敲诈勒索3次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财物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公开报道,近些年发生多起“职业差评师”案件,有“职业差评师”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一年至两年不等的刑期。
“职业差评师”出没电商平台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关注。应健全“网络水军”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措施,畅通网络举报通道,对“职业差评师”涉嫌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或者进行污蔑造谣的,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打击力度,予以相应的处置,严惩团伙作案。对“职业差评师”背后的雇佣商家也要进行相应的惩戒。平台也应担起责任,积极探索应对之道,探索利用过滤和屏蔽功能维护商家合法权益,健全差评、刷好评等假评假单举报机制,力求还商家和消费者一个干净诚信的消费平台。
但是,如何界定呢?直至今天,恶意差评、网络碰瓷仍然天天都在海量发生,这甚至让不少年轻人产生了“不给钱、不顺着我,就是应该给差评”的畸形价值观。
责任全在平台?在互联网?这是自由的代价?还是一个全社会都应该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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