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判决,确实是惊吓到我了。

湖南一个79岁老汉,因捕捞0.8公斤的螺狮,被判刑2个月,罚款8000元。

注意是判刑,不是行政处罚。

或许这女法官,法律条文背得很熟,她也受过高等教育。

你想想看,捕捞螺蛳能有多大的罪过呢?可老人却因为这么点螺蛳,遭受如此严重的惩罚,他是多么的无奈和无助啊!老人那无奈的话语“判个死刑算了”,仿佛是他内心深处的悲鸣,让人听了心酸落泪。

要知道,螺蛳并不是什么珍稀的物种,它在水域中广泛存在。过度捕捞螺蛳确实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但老人的捕捞量如此之少,却要承受如此严厉的判决,这真的合理吗?

我们 70 年代、80 年代出生的人,很多都有过捡螺蛳的经历,难道现在都要被判刑吗?老人的无奈与委屈,就像一把刀刺痛着我们的心。

这起事件真的让人感到困惑和迷茫,是我们对法律的理解有误,还是法院的判决过于严苛呢?老人那深深的无奈,让我们不得不对这一切进行深刻的反思啊!

但我觉得她基本的人性却没有了,法律不外乎人情。

而且判罚之前有没有向农民普法,什么不能抓,抓多少会被判刑。

你随便的一个判刑,影响的是整个家庭几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