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网友爆料称,又一家单位因为拖欠工人工资被罚!

今年经济形势严峻,经营困难,各家企业都有自己的难处。有的企业没有订单,长期处于半停产状态。有的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日常生产都无法保障。更多企业虽然生产正常运转,但产品利润少的可怜。不接订单没活干,接了亏损。

这名网友认为,但是无论如何,员工工资必须按时发放。在这种形势下,员工是最大的受害者。工资是他们的唯一的生活来源。不拖欠,都非常紧张。如有拖欠,可能就陷于困难了。所以,企业老板们,无论如何都要想方设法,解员工工资问题。如有拖欠,坚决予以严惩。

对沂水劳动执法大队,及时执法,及时处理的态度,予以点赞。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完整地阅读这份处罚通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沂人社监罚字[2024]第5号

某某单位:

因职工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我局于2024年7月24日依法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沂人社监令字[2024]第16号),限你单位于2024年7月30日前改正,但你单位至今仍拒不改正
你单位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 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7项:“因投诉举报被检查,经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或属于工资、社保、劳动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以12000元以上16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大厦901邮编:276400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核心,就是涉事企业因不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且对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限该单位于2024年7月30日前改正,但该单位至今仍拒不改正。

由此可见,这个企业对于改正指令书,根本不当回事,消极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该单位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7项,最高尺度16000元顶格处罚

通过这起案例来看,单位拖欠工资的处罚力度其实并不大。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 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最高尺度也就是20000元可以解决。由此可以看出,为何一些企业敢于拖欠员工工资,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实在太低。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企业确实是资金出现了严重问题。

但是,从经营的角度来说,在任何时候,企业必须保障员工的工资以及裁员补偿,这才是对员工最大的负责。这一点,所有企业投资人都应该向俞敏洪学习。

在2022年6月,俞敏洪曾公开表示,在非典之后我就定了一个规矩,如果突然有一天新东方不能做了,新东方账上的钱必须能把学生家长的钱全部退掉,把员工的工资全部发完,一分钱不欠的倒闭或者关闭,这样良心上才能过得去。所以从那时候开始,随着新东方的发展,新东方账上的储备金越来越多,一直到这次,新东方账上的储备金已经突破了200多亿

因此,尽管坊间对于俞敏洪有各种非议,但是就从这一点,俞敏洪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有良心的企业家。

不得不说,有些老板曾经在台上是多么的光鲜亮丽,但是他们的企业一旦破产,就将包袱扔给国家、留给社会。这些所谓的老板们,缺的就是这种对员工、对社会负责的良知。

而山东这家企业,不管是什么原因拖欠工资,对于当地人社局的做法,都值得肯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整个社会都应该弘扬的。因为他们的收入背后,就是一个个家庭的口粮,更是整个社会稳定的根基。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