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公告,对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余宇飞(时任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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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金罚决字〔2024〕29号公告显示,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简称“长生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一、对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罚款10万元二、对余宇飞警告并罚款1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