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她的衣服给我扒了!”

1992年5月29日17时50分,家住上海市闸北区宝山街道天通庵路的吴某祥刚下班走到家附近,就听到一阵吵闹声。

只见姐姐吴某和两个嫂子陈某、崔某围着邻居邱某,正在上演“世纪大战”。

三人将邱某团团围住,一个撕她的头发,一个踹她的屁股,还有一个一下拽开了邱某的上衣。

邱某衣不蔽体,蓬头垢面,甚是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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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场面在明眼人看来,都是吴某三人在欺负邱某。然而,吴某祥见状,竟不问缘由,迅速加入了姐姐几人的队伍。

为了让邱某更加“难堪”,吴某祥在姐姐几人的助力下,扯掉了邱某的裤子,对其极尽侮辱和谩骂,并抽出皮带肆意抽打,过程整整持续了5分钟。

可没过多久,吴某祥就跪在审讯室的地上痛哭流涕,他忏悔着说道:“就是这5分钟,毁了我一生,毁了我们一家啊!”

吴某和邱某到底因何大打出手?吴某祥为何这么说?他和吴某及其家人最终受到了什么惩罚?

一盆水酿成的大案

任吴家一众人,谁怎么也没想到,在他们看来只是“出一口气”的事情,却成了轰动上海滩的恶性流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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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宝山路派出所接到报警赶到吴家时,吴家人还像没事儿人一样,喝酒庆祝吃团圆饭。

看到民警,吴家人丝毫没有收敛。吴某及其丈夫、陈某、崔某和吴某祥及其弟弟等6人不仅拒绝配合调查,并对民警进行了长时间的谩骂。

无奈,民警只得在寻求增援的情况下,才将吴家六人全部带回了派出所。

派出所里,六人又大闹了一番,口口声声说自己“无罪”“冤枉”。

“不就是邻里之间打架吗?有这么严重吗?”

吴家人对法律知识的淡薄,让他们觉得自己没错。而说起打架的原因,吴某的讲述让人觉得有点儿可笑。

5月29日那天,5点左右,吴某带着女儿出门,当他们走到邱某家门口时,邱某刚好端着一盆洗头水往外泼。

这种往沿街路边泼水的行为,在上海弄堂里十分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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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是好巧不巧,邱某的一盆水刚好泼了吴某女儿身上。女儿哭得哇哇叫,吴某气不打一处来,认为邱某是故意的,张嘴就大骂起来。

邱某也不甘示弱,她认为吴某太过盛气凌人,两人便在大街上吵了起来。

吵着吵着,两人开始动手,你撕我的衣服,我拽你的头发,瞬间引起了路人的围观。

吴某的弟媳陈某和崔某循着人声赶来,一看是大姑子被人欺负了,也立马加入了战斗。

邱某“以一对三”,很快败下阵来。在此期间,她被吴某等人甩了好几个大嘴巴。

本来以为事情会这样结束,可一直站在一旁看的吴某女儿却学着母亲的样子,先端起邱某的脸盆,然后又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邱某的儿子见状,立马上前捡起脸盆,还推了吴某女儿一下。旁边陈某见吴某女儿被欺负,一把揪起邱某儿子,打了他几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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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某怎么忍心自己的儿子受欺负,她赶忙拉起儿子,把儿子关进了屋里后,继续与吴某等人拉扯。

可如今这个场面,她根本寡不敌众。接下来,吴某、陈某和崔某三人像疯了似的,对着邱某又是一顿围殴。

吴某祥下班时,邱某的衣服已经被吴某三人撕掉,头发也凌乱不堪,样子十分凄惨。

按说吴某祥如果在此时好言劝说,这场闹剧也会就此结束。可他却不分青红皂白,加入了吴某三人的战队,对邱某又是一番侮辱。

周围群众看不下去,想上前拉架时,他还用皮带不停抽打,震慑路人。

当时有近百名群众在场,大家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轰动了整个上海滩。上海市妇联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更是要求对“侮辱妇女”的吴家人严惩不贷。

而此刻的派出所审讯室里,吴某祥依然在叫嚣着大喊“冤枉”,面对闸北公安分局和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的文件,更是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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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办案民警找来了刑侦办案专家——当时预审科的科长季宗棠,请他亲自审讯吴某祥。

拒不认罪的嫌疑人

1983年,国家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了6种可以将量刑提升至死刑的罪名,其中包含流氓罪。

而根据1979年国家颁布的刑法第160条中规定,对那些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扰乱社会秩序、侮辱妇女等情节恶劣的行为,都可以定义为“流氓罪”。

吴某祥及其家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流氓罪”。

而他一直拒绝认罪的原因,就是害怕一旦认罪,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在监视器前盯着吴某祥的季宗棠说:“这小子很聪明,但他的眼神出卖了他。”

说完,他走进了审讯室。

“怎么?敢做不敢当了?”见吴某祥不说话,季宗棠说道:“在外面时,侬替侬姐姐‘扎台型’(上海方言,出风头的意思),怎么一进来就变了个人一样,成了缩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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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缩货。我没犯罪,凭什么让我签字?”吴某祥瞬间被季宗棠的话激怒,胳膊上青筋暴起,态度强硬。但他四处游离的眼神却告诉季宗棠,他在害怕。

“没犯罪也可以签字。侬就写‘冤枉’,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

看吴某祥没动,季宗棠说道:“怎么?连‘冤枉’都不敢写?”

“谁说我不敢?写就写!”

说着,吴某祥拿起笔“刷刷”几下,在批准逮捕书上写上了“冤枉”两个大字,然后又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6月10日,季宗棠拿着这份批准逮捕书,去了吴某祥家里。

他本想通过其家人多掌握一些吴某祥性情暴戾的证据,可是,从吴某祥家里出来后,他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他要为吴某祥争取活下来的机会。

回到审讯室,季宗棠问吴某祥:“想不想见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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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句话,吴某祥的眼神里突然闪过一丝光亮,但很快又被他掩饰过去。

见吴某祥没说话,季宗棠让人把他手上的镣铐解开,说了句:“跟我出来。”

分局交通队的会议室里,一个小男孩瘫坐在凳子上,安静地像一只可怜的小猫。

吴某祥看到儿子,不由自主加快脚步上前。

他俯在儿子身旁,在儿子的脸上蹭了又蹭,几天没刮的胡子让孩子不由地往后缩了缩。

可下一秒,吴某祥又一把推开了孩子,迅速站了起来。

“把他带回去吧!别让他看见我这个样子,不然他会闹的。”吴某祥哽咽地说道,眼眶里的泪水,欲落未落,最终被他生生忍了回去。

回到审讯室,季宗棠开门见山:“我去了侬家。父母年事已高,妻子患有肝炎,儿子也生有软骨病,一大家子全靠你撑着,我敬侬是条汉子。”

吴某祥没想到季宗棠会这样说,露出了异样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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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侬想过伐?侬现在一直‘扎台型’,不配合调查,不积极认罪,搞不好是要吃‘铜头花生米’的。侬要是走了,家里老的老,小的小,体弱有病的妻子能扛得起来吗?”

此时的吴某祥再也没了之前的暴躁,他双手抱头,痛哭起来。

最终审判

原来,季宗棠通过对吴某祥家人和其邻居的了解,发现其并不是十恶不赦的惯犯。

妻子患病不能干重活,吴某祥就一个人承担着全家的重担。为了养活一家人,他每天要在钢铁厂干10多个小时。

回到家后还要收拾家务,给妻儿准备第二天的菜。冰箱里那些装的整整齐齐的猪肝泥和小排骨都是他为妻儿提前备好的。

虽然自己过得并不如意,但吴某祥从没有以此为理由拒绝过对瘫痪父亲的照顾。每天即使再忙,他都会赶到父亲家里,为老人擦洗身子。

邻里街坊无不对吴某祥夸赞,说他是“好男儿”“大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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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季宗棠认为,吴某祥只是因为一时冲动,罪不至死,才决定为其争取机会。

其实,当时的情况几百人有目共睹,吴某祥等人确实犯了罪无疑,但如果其认罪态度良好,是可以酌情考虑量刑的。

“我把家人看得比我自己都重,那天看到那个场面,我脑子一热就冲上去了。是我错了……我错了……”

“那短短的5分钟,毁了我,毁了我的一家啊!”吴某祥自责不已,悔不当初。

“坦白从宽,这句话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但是光坦白还不够,如今社会上对这件事的舆论很不利,侬的一时冲动毁了好好的一个女人,侬的家人是家人,人家的家人就不是家人了吗?”

季宗棠一番话,彻底击垮了吴某祥的心理防线,他跪在审讯室,哭着请求法律能网开一面。

拿着吴某祥的口供和相关材料,季宗棠找到了负责此次案件的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两人交换了想法后,最终决定为吴某祥争取最后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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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找到当地电视台和报纸等媒体,把吴某祥“一人双面”的个性展现给了大家。

吴某祥虽然目无法纪、为所欲为,但他也不失为一个尊老爱幼、负责任的好男人。

大家看到报道,议论纷纷,有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就行;也有人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那么,法院又是如何判决的呢?

6月25日9时05分,轰动一时的5.29流氓案在上海市中级人民刑事审判庭正式开庭。

庭上,吴某祥、姐姐吴某、陈某和崔某等人对当众侮辱、猥亵邱某的事实供认不讳,且事实清楚,人证物证俱在。

然而,考虑到吴某祥几人并非流氓成性,属于情绪激动下的激情犯罪,经现场26名陪审员严格谈论决定,以流氓罪和妨碍公务罪判处吴某祥死刑,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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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陈某、崔某则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5年。

吴某某、吴某的丈夫分别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3年。

值得一提的是,吴某祥虽然被判处了死刑,但却缓期两年执行。

在这两年时间里,如果吴某祥表现良好,很可能会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如果他再在狱中有突出贡献,还可以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甚至减刑。

而这就是季宗棠所说的,为他“争取的活着的”机会。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虽然吴某祥的暴戾行为仅仅持续了5分钟时间,但在铁一样的法律面前,他依然要为此付出代价。

而在法律之外,道德面前,生而为人的法官,还是为他留下了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