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屋不仅可以使房屋在有限的空间内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还可以让房屋所有者住得惬意舒心。实践中,不少入户门内开的产权人,基于扩充室内空间、放置物品、美观及便利生活等原因,将原本内开入户门改造成向外开启。

网友咨询:

邻居把入户门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合法吗?

陈四新律师解答:

日常生活中,邻居之间发生“磕碰”在所难免,各方应当互谅互让、相互容忍。但如果一方超越权利边界,给相邻各方造成生活不便或严重影响,超出容忍义务的范围,则构成侵权。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新房装修擅自改变入户门方向,系对其专有财产的改造,并未改变其作为住宅的使用用途,若入户门的使用并未影响其他业主在楼梯间公共走廊内的通行,作为相邻不动产的邻居,在日常生活中,应负有一定相互容忍的义务。但因擅自改变入户门朝向,在入户门向外全开时,将导致公共通道狭窄,对通行造成安全隐患时,妨害行为已超过必要的容忍义务范围,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陈四新律师补充: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陈四新律师

执业于江苏大生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工伤、交通事故赔偿,以及各类合同纠纷;精于刑事辩护,房产、征地拆迁安置,损害赔偿,对经济纠纷等,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