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升有降!
东莞最新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出炉!
昨天(8月30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以下简称《通知》)
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
一类标准:
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滨海湾新区,价格标准为低于38633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
莞城街道、长安镇、大朗镇、万江街道,价格标准为低于36175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
凤岗镇、塘厦镇、寮步镇、厚街镇、虎门镇、大岭山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7877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
黄江镇、高埗镇、道滘镇、沙田镇、清溪镇、茶山镇、石龙镇、樟木头镇、石碣镇、东坑镇、望牛墩镇、麻涌镇、横沥镇、常平镇、洪梅镇、中堂镇、桥头镇、企石镇、石排镇、谢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19435元/平方米(含本数)。
本次发布的通知内容
与2月底发布的相比
四类价格标准均有调整
具体一起来看
一类、四类标准下调
二类、三类价格上调
一类标准从原来42762元/平米下降至38633元/平米,下调4129元/平米;四类标准从原来20471元/平米下降至19435元/平米,下调1036元/平米。
二类标准从原来33981元/平米上调至36175元/平米,上调2194元/平米;三类标准从原来26678元/平米上调至27877元/平米,上调1199元/平米。
《通知》
自2024年9月1日
至2025年2月28日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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