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启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被处以1.对九寨沟县启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上缴国库;2.对九寨沟县启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冯淑琴处罚款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上缴国库;3.对九寨沟县启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收件员王冬处罚款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上缴国库。

2024年06月11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就九寨沟县启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九寨沟县启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小花

住所:南坪镇滨江路39号附1号

品牌:中通

二、案由

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

三、主要事实

九寨沟县启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冯淑琴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收件人员王冬未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造成面单上的实名信息与国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稽查处出的实名信息不一致。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改正,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制度。

承办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3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