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上一个博主好几年前的言论,把律师比作学艺术,颇有中看不中用的含义:

虽然有些残酷,但四五年后的今天,法学专业已经呈现出以下特点,正好符合博主说的:

1. 在国内做律师,和国外不同,不可能成为维护阶层地位的手段,想达到这一目的还得考公。

2. 我国消费端的实用主义导向,进一步要求法律服务价格的降低,而对服务质量并不敏感。

3. 有大流量的律师,内容基本都面向老百姓的家长里短,婚姻家事交通事故。

4. 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教培。法学就业已经有大量从事法考培训、考研培训、考公培训的人员,近年来还出现了面试培训、独立培训、律师技巧培训。个人认为教培化是一个行业呈现剧烈内卷的特征。

5.普通律师未来收入,请以温饱水平来衡量。除了同一时间段极化的二八定律,律师不同代际之间也有激烈的利益冲突。老律师逐渐形成“律阀”,年轻律师像古代门客一样,择一明君侍奉门下。我之前在《》描述过,日本老律师和年轻律师收入差距达到七八倍。这种利益垄断不是呼吁一下老律师早点退休给年轻人机会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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