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兵团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启动仪式在乌鲁木齐举行。

据悉,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由兵团各级工会组织实施,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兵团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均可自愿参加,其费用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不以营利为目的。

参与活动的职工每人每年缴纳110元互保金后,因病住院治疗或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可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6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因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事故等导致残疾的,累计最高可领取伤残互助金2万元,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等导致残疾的,累计最高可领取伤残互助金4万元。

兵团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兵团总工会和经办机构将推进互保数据与医保数据对接共享,推动实现住院互助保障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在医保信息平台“一单式”结算,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可靠、更便捷、更充分的保障和服务。(谌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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