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2024年度第10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拟征收邯郸经开区东尚壁社区、西尚壁社区和唐屯村3个村庄共计22.1347公顷(约332亩)土地,分别用于工业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补偿价格为226.5万元/公顷(15.1万元/亩),总价为5013.5096万元,以下为征地原公告内容: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尚璧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4年度第105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1号地块位于经开区毛遂大街以西、惠泽路以北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1.012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9028公顷、非耕农用地0.110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26.5万元/公顷(15.1万元/亩),计229.399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本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青苗费按照当季农作物产值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精神,社会保障费按照不低于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价10%的比例提取。我区按照农用地区片价的13%执行,共缴纳社保费29.8219万元。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东尚璧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可向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听证申请。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地址:和谐大街19号5号楼5楼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西尚璧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4年度第105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1号地块位于经开区毛遂大街以西、惠泽路以北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2.883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7587公顷、非耕农用地0.1248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26.5万元/公顷(15.1万元/亩),计653.112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本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青苗费按照当季农作物产值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精神,社会保障费按照不低于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价10%的比例提取。我区按照农用地区片价的13%执行,共缴纳社保费84.9047万元。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西尚璧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可向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听证申请。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地址:和谐大街19号5号楼5楼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唐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4年度第105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号地块位于经开区毛遂大街以西、惠泽路以北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8.238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7.8566公顷、非耕农用地0.3818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26.5万元/公顷(15.1万元/亩),计4130.997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本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青苗费按照当季农作物产值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精神,社会保障费按照不低于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价10%的比例提取。我区按照农用地区片价的13%执行,共缴纳社保费537.0297万元。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唐屯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听证申请。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地址:和谐大街19号5号楼5楼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