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江门市满宴京海餐饮有限公司因当事人经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的“三文鱼刺身”,被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经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的“三文鱼刺身”。

江门市满宴京海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内容为:1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222元(¥222 元);3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5000 元);罚没款合计5000222元整(¥5222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门市满宴京海餐饮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MACJWPPWXJ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蓬江市监处罚〔2024〕216号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经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的“三文鱼刺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的“三文鱼刺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1.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贰拾贰元(¥222元); 3.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5000元); 罚没款合计伍仟贰佰贰拾贰元整(¥5222元)。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22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30处罚机关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