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营口市总工会积极推进“一函两书”制度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 通讯员 宋昕泽

8月30日,辽宁营口市总工会召开2024年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推进会,部署营口工会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

今年7月,营口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建立了“一函两书”联动机制,合力推动解决企业用工不规范等问题。近期,营口市人社局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营口某在建工程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款,营口市人社局与营口市总工会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启动了联动机制。营口市总工会指示市总法律工作部派出专业人员参与处置。经营口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共同调查和研判,拖欠工资情况属实。营口市总工会为督促企业尽快支付拖欠工资,以营口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名义,向工程建筑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发出了“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督促企业尽快支付拖欠工资,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落实“一金三制”政策。

相关企业在收到“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后积极响应,从省外第一时间派出人员专程到营口市解决问题。营口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建筑单位、建设单位4家共同召开联席会议,营口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向建筑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了讲解。目前,虽然建设单位拖欠工资,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单位负有垫付拖欠工资的义务,应当做好垫付工资工作。会议最终形成决议,由建筑单位特事特办,加急办,立刻垫付工人工资,解决存在的欠薪问题,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据悉,营口市总工会通过“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工会维权从事后纠偏向事先提醒、从被动应对向主动维权的转变,形成预防、援助、维护相衔接的一体化、全链条、闭环式的工作运行体系。各级工会充分理解“一函两书”的基本内涵和运行规则,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灵活用好“一函两书”,共同把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据了解,营口市总工会、市人社局通过联动机制,共计为100余名职工追回工资200余万元。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