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基于川剧保护传承的现状,制定的一部符合四川省情和川剧保护传承规律的地方性法规,将为川剧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川剧是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川渝地区共同的文化名片,承载着两地人民共同的文化传统、历史记忆,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条例》聚焦四川省川剧保护发展热点难点,为川剧传承发展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业内人士对《条例》施行有何感受?记者对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二度梅”获得者陈巧茹进行了专访。
记者:作为一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对于此次《条例》施行您有何感受?
陈巧茹:这些年来,我们川剧人一直在为川剧争取制度、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条例》正式施行,让未来的川剧传承发展工作有法可依,我们的心愿终于实现了,心情非常激动!
《条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主要依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条例》聚焦川剧“保护”“传承”,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财政预算、经费保障、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职责。比如《条例》第七条提出,省和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川剧保护传承投入力度,将川剧保护传承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川剧资源调查、场所提供、人员培养、创作展演、理论研究、艺术创新、传播推广、交流合作等项目。
这一条款明确了日后川剧传承发展工作有了稳定的资金保障,将为川剧的剧目创作展演、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工作保驾护航。当然,不管是川剧院团还是川剧从业者,有了经费保障后,要更加踏实努力地做好川剧传承发展工作,不能浪费任何一分钱。
记者:《条例》非常重视川剧人才培养,34条内容里有5条都与人才有关,对此,您有何看法?
陈巧茹:我曾经说过多次,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对川剧传承发展事业至关重要,有了人,优秀的川剧成果才能薪火相传。《条例》分别从人才培养、职称评定、薪酬激励、社会保险、转岗就业等方面做出规定,目的就是让川剧传承创新发展后继有人。所以,《条例》是真正了解川剧发展的现实情况后制定的,对实际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条例》第十四条提出,支持川剧代表性传承人、艺术名家成立工作室,通过收徒传艺、示范展演等方式,培养川剧后备人才。我目前正在做这件事,并将会持之以恒地做下去。
2022年,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下,“陈巧茹戏曲工作室”成立授牌。依托工作室这一平台,我到各大学校面向年轻观众去推广,与他们交流、沟通、探讨,我想在年轻一代的心里面埋下川剧的种子,让他们能够有兴趣走进剧场看看川剧。
未来,除了继续进校园,我还计划在工作室尝试举办各类戏曲推广活动,邀请戏曲界的名家来到现场,探讨戏曲表演与剧作、导演、音乐、舞美等的关系,推动川剧传播和交流。
另外,接下来我还要做一件事——收徒弟。我从事川剧传承推广工作已经有20多年了,我教过很多学生,但一直没有收过徒弟,收了徒弟后,我会把我的毕生所学和拿手剧目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们。我的想法是,我不仅要收成都的徒弟,更要收来自地方基层剧团的徒弟,基层剧团发展起来了,川剧一定会越来越好。
我早就有了这个想法,此次《条例》施行更是让我坚定信心,我们这一代演员是要承上启下的,既要把老艺术家们留下的经典剧目、艺术精神等继承下来,同时还要传给下一代,将川剧发扬光大。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吴雅婷 供图 受访者 责任编辑 罗皓 编辑 王钟婧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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