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山东能源“陇电入鲁”配套白银新能源基地平川宝积200MW光伏发电项目是甘、鲁两省政府签署的《联合推进陇东—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项目之一,位于平川区宝积镇黑水村和小川村,占地5694.045亩,需迁移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该项目已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平发改(备)[2022]42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迁坟范围
涉及项目用地范围内宝积镇黑水村、小川村内坟墓(具体位置以山东能源“陇电入鲁”配套白银新能源基地平川宝积200MW光伏发电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为准)。
二、
迁坟时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内,由坟墓直系亲属或指定代理人前往相关村委会进行登记,在规定期限内将坟墓从山东能源“陇电入鲁”配套白银新能源基地平川宝积2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范围内迁出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迁坟补助按照《白银市省重大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补助办法》(市政办发〔2018〕16号)规定,每座坟补助标准4500元执行,请坟墓直系亲属或指定代理人尽快前往宝积镇黑水村村民委员会或小川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登记和迁移的,由宝积镇人民政府按无主坟进行处置。
三、
迁坟组织实施单位
宝积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胡亮,联系电话:13689436930。
宝积镇黑水村,联系人:李建栋,联系电话:13399491118。
宝积镇小川村,联系人:司宏才,联系电话:18794315847。
四、
迁坟补偿标准
按照《白银市省重大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补助办法》(市政办发〔2018〕16号)规定,每座坟补助标准4500元执行。
五、
相关要求
1.请各墓主积极配合宝积镇黑水村、小川村按时完成迁坟任务。
2.在规定期限内将坟墓从山东能源“陇电入鲁”配套白银新能源基地平川宝积2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范围内迁出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3.逾期未登记和迁移的,由宝积镇人民政府按无主坟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能源“陇电入鲁”配套白银新能源基地平川宝积200MW光伏发电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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