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由于审计和评估报告尚未正式出具,公司无法在2024年8月31日前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联合管理人统计,债券相关的债权审核已基本完成。公司提示债券持有人及时关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定和联合管理人的书面审查公告,合理保障自身权益。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