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道路机动车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即日起,江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江源主城区范围内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路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后,对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依法予以处罚

具体路(路段)如下:

1、丹枫路

2、御砚路

3、国泰路

4、文汇路

5、江源大街(便民桥路口至欧亚路口路段)

6、江源大街(中医院道口至林业局桥头路段)

7、和谐大街(住建局路口至水悦嘉城路口路段)

8、民强街(实验小学至利民村村委会路段)

9、协力大街(协力大桥桥头至消防大队队门前路段)

严管路(路段)的范围包括该路段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辅道等,在严管路段内违规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警部门不再提前10分钟以“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机动车登记信息中备案的联系方式进行告知提醒,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守法出行,文明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江源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26日

来源:白山市江源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