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正在新闻热点组

9月1日起《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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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不允许违规“隔断房”对外出租,规定出租房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或者按照该市有关规定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将违规改建的房间作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或者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的,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此前,武汉市出台了《关于规范住房租赁服务企业代理经租社会闲散存量住房的试行意见》,明确了存量住房“N+1”改造政策,单套住房内使用面积为12平方米以上的客厅(起居室),可以作为一间房间单独出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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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N”是指房屋原本房间数,例如原房屋为两室结构,那么可改造为“2+1”的三室结构,但是禁止改造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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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长租公寓头部品牌自如告诉《正在新闻》,违规隔断房指的是隔断数量多、面积过小或者将厕所厨房等非居住空间改造的房子,自如不存在相关问题,“武汉自如这边的所有房子都是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