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职业生涯中,经历了两场新闻官司。除了很漫长、很荒唐的新中国首例新闻官司和中国历史上首例用法律保护乱力怪神官司外,继之而来的还有一场很短暂、很搞笑的新闻官司。幸亏老天帮忙,引起国家建设部重视并对我们表示感谢,才没有败诉。

新华社先后两次在不同密级的党内秘密刊物上选用我反映海灯现象在党内外不良影响的情况后,内参泄密,引起对我一个人单独起诉的新闻官司。

这之后,一些地方陆续出现“告记者热”,拉上被告席的记者十打九输,当时最流行的结局是记者认错道歉后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最高法院在出台司法解释之前曾通过中宣部给本单位打电话问我是否接受调解,我当即表示如果要认错就不接受调解,决心一条道走到黑!

众所周知,在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新闻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宣传改革开放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新闻工作者充满了责任感和自豪感。可是,在兴起告记者热后,新闻和法律的社会功能此消彼长,社会上出现了把“记者”同“妓者”相提并论的政治笑话,还有“防火防盗防记者”之类的说法。

那时也确实有一些为金钱忙碌的真假记者值得防范,但一些地方主要是防范调查记者。本单位先后有三名记者到基层釆访时被当地公安扣留询问。其中有一个我派出去执行釆访任务的记者,在宾馆中深夜熟睡时被搜查询问,幸亏他住的是有两个男人的双人间,没有招惹上山西省某个调查记者嫖娼之类的事情。

尽管如此,党中央还是在那种社会状况下明确提出,要正确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一些人怕的就是这个。当年,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中的现场调查及各级党报的舆论监督报道深受欢迎,使“负面报道”充滿正能量。

我连续多年参加了全国省级以上党报舆论监督研讨会,发表了《舆论监督重在发挥作用》、《舆论监督是一项形象工程》等文章谈舆论监督的利国利民意义。人民日报选发了我的文章并编入《舆论监督研讨论文集》。

我当被告后心里委屈,有时真想不做这些事却又总是放不下,尤其是想到新闻界领导和许多同行及读者对我的支持信任,还是该干啥就干啥!

由于有人不懂“来信”的意义,在报社领导的支持下,我将原来的读者来信专版改为《读者天地》,对读者来信来电来访中提供的有用信息派记者调查,由报社承担责任。既要反映社情民意,又要体现党报舆论监督特色,更要注意保护信任党报提供信息的读者。

实际上,我们遇到较多的是涉及司法问题的“上访户”,我同情理解他们如我一样盼望公道,却不希望他们如我一样固执。因为我领教了一些人的愚昧狂妄,知道法制尚在建设之中,这些事不能在报上说,说了也不起作用,只好恳切劝告:“你们这样跑来跑去,富的变穷了,健康的有病了,至少是精神创伤更重了,还是先照顾好自己吧!”

针对这种状况,我发表了《劝你莫要打官司》一文同读者谈心。

由于有了当被告的经验,我对策划、釆写、编审的舆论监督稿件十分慎重,首先想到可能会出什么样的麻烦,尽量爭取使舆论监督发挥正面作用,收到良好效果。

在长江发生特大洪水之前,国家已开始禁止长江上游的森林砍伐,解决“木头财政”问题。四川省阿坝州林业系统读者向我们反映企业转型后遇到的困难,我们去全面调查后采写发表了《杂谷脑河在呼唤》。除了说“放下斧头太艰难”外,还从多方面谈了长江中上游的生态保护,问题。之后,又写了《川西北草原忧喜录》,引起广泛关注,有30多个中外记者到过去不知名的杂谷脑河参观采访,当地政府将我们的文章选编入书并专程送来。数月后,长江发生特大洪水,国家更重视长江中上游的生态保护和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了。

在当年出现“商品房”概念后不久,成都市五大花园购房业主为物业管理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同开发商发生争执,带头维权的业主有的被公安传讯,有的被断水断电,有的暗中被打。我们根据读者投诉深入调查,釆写、发表了《物业管理谁管谁》、《李冯川遭遇》、《业主们如何作主》等系列报道,产生了强烈反响和良好效果。

省政府针对报道中提出的问题专门开会研究,决定同意在销售量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楼盘建立业主委员会。根据这个决定,五大花园中的红运花园在全省乃至全国首先建立了经合法批准的业主委员会。维权业主张晓黎被选为业委会主任,在召开隆重热烈的首个业委会成立大会时,他们请我去当座上宾。

在当年各地农村大力发展工业开发区建设时,我们根据读者投诉策划釆写了《乡干部头脑发热土地受折腾 农民们盼田盼钱两头无着落》。对于这个“敏感问题”,我们注意同中共绵阳市委沟通协调,市委书记带人现场办公,并在报上发表了回复处理意见,促进了开发区建设的稳健发展。

在《读者天地》专版受到多方好评和读者欢迎的时候,我们百般谨慎还是又当了被告。

1995年10月,四川省乐山市电业局4名职工代表来报社反映他们单位新建职工宿舍没有通过招投标竞选施工单位,而是找了资质不明的农村建筑队施工,并且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他们不满意、不放心,还出示了反映施工粗糙的照片。我和一名记者到现场观察,并釆访施工人员,走访质监专家后,釆写、发表了《这样的住宅令人深思》。

这篇报道发表后,引起有关部门和读者的重视。他们认为,在建筑市场正在兴起的时候,深入思考探讨这些问题很及时,很有必要。

正在热议之际,我和另一名记者及四川日报收到当地县级法院受理并送达的民事诉状。

这个最低法院的受理法官比成都中级法院以至更高级法院的法官多了一点新闻常识和法律知识,知道应该把四川日报社或新华社列为共同被告这个简单道理。

四川日报社法人、总编辑姚志能同志成为共同被告后,仍然像我单独当被告时那样支持帮助我,他还兼任省政协常委,转达了一些政协委员对此事的关注支持,并派了一位老同志同我去这家法院沟通协商。

我这个第一被告和共同被告代表到这家法院后受到礼貌接待,受理法官耐心听完我们陈述事实和讲大道理后仍然油盐不进,充分展示了严肃执法的铁面法官风釆。

原告人是乐山市电力公司负责人、修建职工住宅的甲方代表。我们釆访时见过面,报道中没有说他的名字更没有说他有什么事。

如果他与我们在报道所说的监管部门该做的资质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管之类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可以依法明说。但他却在起诉状中半个字都没说这方面的事,当地建筑监管部门也没有公开委托他帮助起诉。

起诉书中的事实和理由只是涉及施工质量问题。这个问题应该由施工队的乙方代表提出起诉。乙方已经默认了我们及甲方职工反映的批评事实,而原告这个甲方代表不仅没有感谢我们帮他们说话,反而帮对方起诉我们。

一些懂法律懂道理的人将这个甲方代表称之为“奇怪的原告”。

如此混乱逻辑,竟然被受理法官认可!

这个奇怪的原告经高人指点或是与受间接批评的人共谋高招,把我们报道中涉及的施工质量问题变换升级为安全隐患问题。我们说的建筑监管问题当然与当地质监站有关系,质监站没有正面回应,而是配合原告对新建住宅及时搞了个安全质量鉴定合格证,以此作为打官司证据。当地质监站长宣称他们此举是对人命关天的大事负责!

应该承认,我们和职工代表都是不懂建筑施工和质监标准的外行,主要是因为房屋施工没有进入监管程序不放心,报上刊登的那些墙面有洞、管道未固定、施工粗糙之类的照片都只是表面现象,不能用来证明整体工程是否合格。我们没有说也无权说这些现象就是安全隐患问题,就是不合格工程,更没有因此危言耸听。但是,难道说只要是合格工程就不会有某种质量问题吗?难道说我们和职工看不顺眼的事也不能说了吗?

无论怎么说,当地电业官员、质监官员和受理法官已经表明了态度,联合展示多种权势,只要以合格证为证据,只要在官司结束前这个新建住宅没有垮塌、没有发生“人命关天”的大事,我们就会败诉!

在中国历史上首例用法律保护乱力怪神官司中,法官不敢审查神功神医证据还是判我败诉,更何况这些人手中有“合格证”!

就在我和许多人都认为败局已定的时候,四川省德阳市发生了轰动全国的新建房屋垮塌事件,造成这场人命关天大事的原因正是我们在报道中说的那些令人深思的问题!

真是老天有眼!我这个不信“菩萨”的人也该去拜拜“菩萨”!

“菩萨”显灵后,那几名职工代表立即向中央电视台反映情况,他们看到我和报社为了他们的事当被告,心里十分着急。

中央电视台连续三天在午间新闻黄金时段报道了职工投诉和这场官司,引起国家建设部重视,决定由一名副部长带队到乐山市现场考察调研。

随行的中央电视台记者邀我一起去,我对他说:“我是被告,应回避,你们去看看再说吧!”

这位建设部领导现场考察并多方调查后,在乐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座谈会上明确表示四川日报的报道属实,反映的问题应该重视。当地驻站记者立即发来了这个消息。

第二天下午,省建委来电话约我们在当晚8时同建设部领导会谈,我们如约见面时,这位领导同志十分客气地说,他在此行前就认真看了我们的报道,他代表建设部向我们及四川日报社表示感谢。

此后,当地法官不再“依法”了,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強了对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治理整顿。

2023年6月4日于成都

作者敬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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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敬永祥

【作者简介】敬永祥,四川江油人,原四川日报社高级记者,中国著名新闻人物,“海灯神话”首揭伪者,中国首例新闻官司当事人,改革开放后向造神运动开炮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