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成年人到医院就诊,被医生发现怀孕时,医生应该怎么办?近年,部分地区在医院试点推广强制报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给这个事关重大的医疗伦理问题提供了带有制度刚性的“标准答案”。日前,据《江苏法治报》报道,在南京市溧水区,当地针对未成年人怀孕推出的强制报告弹窗提醒程序上线近1年,已获取相关线索13件,被南京市检察院建议在全市推广。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到妇科就诊的,接诊系统将弹出强制报告信息填录窗口。接诊医生负责填报未成年人是否有监护人陪同、是否存在应当报告的各类情形、是否主诉曾遭受过侵害等内容。接到报告后,检察机关将对移送线索进行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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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未成年人怀孕是一件相当反常的事,必须得到高度重视。毕竟,未成年人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感情观念、性观念也尚未成熟,同时还未必具有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其怀孕的结果很可能与其主观意愿相违,甚至是其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所致。在这种情况下,想方设法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怀孕现象,并对其背后情况做出调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法定权利,有着不容忽视的正面意义。

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充分法律依据。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等具有“强制报告”义务,并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属于应当报告的情况。2021年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

对政府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而言,要掌握未成年人怀孕的信息,医院是最容易入手的节点。毕竟,一般人发现怀孕,不论是否打算留下孩子,都免不了要到医疗机构就诊。但是,对医务工作者而言,发现相关情况之后要不要主动上报,却是一个令人纠结的问题。一方面,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工作者充分尊重患者意愿、有效保护保护患者隐私;另一方面,社会公德鼓励每个人及时上报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线索,主动对疑似受害者伸出援手。两种原则、两套标准的拉扯,容易令医务工作者左右为难,难以做出明确判断。

很多时候,怀孕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来到医院,都是一副“想方设法避人耳目”的姿态,生怕走漏了半点风声,甚至直接要求医生为其保密。然而,越是这种情况,医生越会担忧这背后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而在强制报告制度之下,医生一旦发现未成年人怀孕,便必须将相关信息上报系统,别无其他选择,因此免去了所有纠结。从结果上看,这显然有利于相关部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揪出性侵未成年人的极恶之徒。与此同时,这也能让未成年怀孕者得到更加周全的社会支持。

我们不难明白: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都须建立在患者本人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前提之下,而对未成年怀孕者而言,这一点并不成立,就算其家长以监护人身份代为要求医生保密,也不能排除其具有不利于未成年人本人的不良动机。更何况,向有关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并不会导致未成年人怀孕的消息在其社交圈内传播,不能和一般意义上的“泄密”同日而语。

说到底,医务工作者上报相关信息,并不违背职业道德。当然,在落实要求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对相关信息的管理工作,决不能使其外泄到非必要的领域,以至于给怀孕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更加细致周到地做好这项工作,才能给未成年人营造更理想的成长环境,尽可能不让下一代受到伤害。

撰文/杨鑫宇

编辑/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