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从酒后睡梦中醒来,发现手机里3000多元生活费所剩无几,翻找资金转账记录,发现前一天晚上“自己”多次给陌生账号转账“888”“999”元,收款账号的持有人是一名出租司机。深感不对劲的大学生找到该司机后,对方却声称是大学生为感谢自己特意发的“红包”……日前,静安检察院办理了这起蹊跷的案件。
酒醒后发现已转出2800多元

2024年2月,王某在床上醒来,打开手机却发现自己的生活费不翼而飞,手机里的转账记录显示,在当天凌晨他分别向三个陌生账号转账共计2800多元。醉酒意识模糊后,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为了弄清事情原委,王某决定向公安机关求助。

据王某陈述,转账过程他完全不记得,只想得起来,自己在出租车上,因醉酒打不开手机,告诉司机锁屏密码后,司机帮助查看了目的地,随后,他就睡过去了。等再有记忆时,他已到了住处,向司机扫码支付了50元车费后就下了车。

难道这些大额转账就发生在出租车上?

司机坚称是乘客支付小费

通过当晚的乘车记录,公安机关找到了出租车司机计某。面对警方的询问,计某却是另一番说词。他表示,这些钱是乘客为了感谢自己的帮助而支付的小费,转账都是乘客自己完成,在后续讯问中,他也始终坚持这一说法。

案发当晚的监控录像显示,计某曾在中途将王某搀扶下车,王某直接躺在人行道边近十分钟,计某又折返,一段时间后才将其扶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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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行为,计某解释说,王某在车上说想吐,他就将车停在路边放王某下车,并按照王某的要求离开。但计某因为关心王某的安全,在开出一段路后,“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折返把王某送往酒店。

为了证实这一说法,计某还掏出手机,展示了这样一段视频。视频中,王某多次感谢计某,还声称要给他小费,而计某则是多次好心提醒王某,注意口袋中的手机安全。随后,计某将王某扶上了出租车。

计某所说看似逻辑合理,且还有视频佐证,但这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故事么?王某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仅有3000多元生活费,真可能在醉酒时“豪气”打赏出租车司机2800多元吗?

原是司机趁乘客醉酒偷偷转账

侦查阶段,计某拒不供述盗窃行为。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仔细比对了监控录像拍到的王某下车时间、计某折返的时间与三笔大额转账的具体时间,发现这三笔转账发生时,王某一直在人行道边一动不动地躺着。

面对检察官提出的“为什么乘客会扫描三个二维码给你转账” “拍的视频是什么意思” “乘客下车的时候身上有没有手机”等关键问题时,计某起初都含糊其词,一概以“我不知道、我不清楚”来搪塞,但在完备的监控记录和详细的时间比对面前,所谓的“不知道、不清楚”便显得有些欲盖弥彰。

经承办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计某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当晚,在得知乘客锁屏密码后,他就动了歪心思,看到乘客下车时手机落在后排,就尝试进行转账,发现王某的支付密码和锁屏密码一致,就连续进行了多次转账。

一想到王某酒醒后,肯定会“找上门”,自作聪明的计某这才自导自演了一出好戏,刻意引导意识不清的王某故意说出视频中的话,来证明自己的“好人好事”,企图以此逃脱法律制裁。

检察官认为,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计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计某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判处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乘人之危实施盗窃构成犯罪,为了逃脱法律惩处“自导自演”所谓“证据”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在他人遇到困难、亟需帮助时,应该仗义出手相助,而不是落井下石。在此也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外出活动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