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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产业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作为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中发展最活跃、最迅猛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之一,是国家孵化“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

医保局成立以来,在“保基本”的前提下,通过及时将创新药以合理价格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并支持加快临床应用等方式,大力支持创新药发展,致力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为生物医药“新质生产力”的形成赋能加速。

01、加速创新药品纳入医保,激活科技创新潜能

国家医保局连续6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基本形成了“每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创新药品可以更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据统计,新上市药品在每年目录新增品种中的占比从2019年的32%提高至2023年的98%。2023年有多达57个品种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目录”。新药从获批上市到纳入目录获得报销的时间,已从原来的5年左右降至1年多,80%以上的创新药能在上市后2年内进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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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6轮调整,已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其中谈判新增446个,覆盖了目录全部31个治疗领域。谈判准入的药品中,肿瘤用药100个,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93个

通过谈判纳入目录的药品,大部分都是近年来新上市、临床价值高的药品,大量新机制、新靶点药物被纳入目录。比如,2017年以前,医保药品目录内没有肿瘤靶向用药,2023年版目录中已经有74个肿瘤靶向药,其中很多治疗领域实现了不同代际靶向药的多样化选择。

同时,6年累计调出了395个疗效不确切、易滥用以及临床被淘汰、或者已退市的药品,实现了药品“有进有出”,给创新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腾出空间。随着我国新药研发、生产和上市速度加快,更多创新药更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不但让医药创新结果加快惠及患者,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医药领域科技创新潜能。

02、综合评价药品价值,提供优质创新动能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支持优质创新药品优先优价进入医保。在价格谈判阶段,以创新性为重要指标,同时秉承循证原则,借助卫生技术评估理念和技术,综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公平性等多维度综合研判药品价值,合理确定谈判底价,实现价值购买。2023年有25个创新药(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注册分类标准批准的1类化学药品、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3类中药)参加谈判,谈成23个,成功率高达92%。在纳入后的续约阶段,进一步优化规则,适当控制续约、新增适应症降价的品种数量和降幅,给予创新药稳定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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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3年为例,100个续约药品中70%实现原价续约,仅30%因销售额显著超出预期等原因需要降价,平均降幅6.7%;同时这100个续约药品中有18个增加了新的适应症,仅1个触发降价机制。为支持创新药海外上市,借鉴国际做法,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对部分药品进行了价格保密,不主动公布药品实际价格。2023年版药品目录中,有229个谈判药品实行了价格保密。总体来看,医保谈判中创新药价值综合评价机制实施效果良好,优质创新药品可进医保、可得优价,有助于进一步增强药企优质创新动能。

03、推动创新药品扩销放量,提升持续创新势能

针对创新药品“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难题,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一系列措施推动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一是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信息系统调整等措施,确保谈判药品按照协议调整如期价格,做好目录落地实施的准备。二是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联动,根据临床治疗需求及时将目录新增药品纳入配备名单,提升用药保障水平。三是指导各地完善“双通道”机制,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进一步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四是强化准入后管理,加强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对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五是组织企业定期报送药品配备机构名单,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和官方APP开通查询通道,方便医生和患者查询、购买。通过解决创新药品临床使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大幅提升准入创新药品的可及性,进而确保创新药获得合理回报,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持续创新的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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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已基本形成“可进医保-可得优价-可获实利”的“三可”创新驱动合力,为构建生物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赋予“科技创新潜能”、“优质创新动能”、“持续创新势能”。国家医保局将深刻理解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形成为目标,完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相关政策,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从仿制为主向创新引领跨越,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原标题: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持续赋能,助力形成生物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

来源 | 国家医保局

编辑 | 崔秀娟 刘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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