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家人们!听说有个大学生在便利店偷了价值不到一百块的十件商品,结果被学校开除了,这还不算完,他竟然还起诉公安。这事儿可真是让人惊掉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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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就说说这大学生,咋就这么糊涂呢?“一失足成千古恨”,你说你偷那点东西能值几个钱?这下好了,被学校开除,前途都给毁了。这就好比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为了那点蝇头小利,把自己的大好未来给搭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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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除他,我个人觉得也在情理之中。学校有学校的规矩,“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违反了校规校纪,就得承担后果。不能因为你是大学生就网开一面吧?要是都这么干,那学校还不乱了套。可这大学生不服啊,起诉公安是啥操作?我真是有点摸不着头脑。你偷东西在先,公安依法办事,你有啥不服的呢?难道还觉得自己冤枉?这可真是 “煮熟的鸭子 —— 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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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网看了看,发现大家对这事儿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说这大学生太傻,不应该偷东西;也有人说学校处理得有点重;还有人觉得起诉公安有点无理取闹。反正说啥的都有。

我觉得吧,这事儿不管最后结果咋样,这大学生都得好好反思反思。偷东西本来就是不对的,你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别总想着找别人的毛病,先看看自己做得对不对。

咱也得从这事儿里吸取教训。不管是谁,都不能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儿。“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做了坏事,迟早会被发现的。而且,一旦犯了错,就得勇敢地承担后果,别想着逃避。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事要光明磊落。别为了一点小便宜就丢了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就像老话说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咱可不能走歪门邪道,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