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002218.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3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五奎杨国强、余永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72号)。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