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燕无双
关于逆行路虎女怒搧退伍兵林氏男事件,9月3日青岛警方出了详细的情况通报。
通报很长,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总结一下青岛警方表达的三个核心意思:
其一,当日路虎女要去看病,因车多行驶缓慢,遂准备逆向并车,与顺向行驶的林氏男相遇。面对逆行的路虎女,林氏男分毫不让,“持续向前跟进”,路虎女倒车过程中与前方大巴车发生剐蹭。
于是,路虎女“情急之下”辱骂并殴打了林氏男,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不触犯刑法,在这个前提下对路虎女“拘留10日,罚款1000”的处罚,已经算是顶格处罚。
其二,林氏男的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并且已经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字确认。
其三,8月28日事发,8月30日凌晨路虎女即行拘到案。到案后路虎女已悔过,并手写道歉书向林氏男表示歉意,同时表示愿承担林氏男医疗费用。之后,道歉书,处罚决定等,林氏男都已签字确认。
其四、所有网传信息均为谣言,路虎女没有背景,没有肇事逃逸,原来做过些小生意,现在无业人员一个。
而此前网上哄传拉偏架的黑衣男,确实和路虎女一村。但同样没有背景,没有正当职业。与网传大相径庭的是,黑衣男并没有拉偏架偏向自己村的“小仙女”。他拦在中间有两个用意,其一阻止事态升级。其二是让林氏男记下路虎女车牌,之后让路虎女离开。
一般情况下,官方通报采用长篇大论,基本想传递的就是“我很重视,我很客观,力求公正”等等信息。初看此通报,仿佛确实情真意切。仔细看,却总有种“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的感觉。
通篇洋洋洒洒,所表达的意思:一个没有职业的家庭妇女,还生着病,挺不容易的。路上又那么堵,跟医生预约好了,着急去看病,所以逆行了。
偏偏林氏男缺乏包容之心,人家退一下你顶一下,退一下你顶一下,所以路虎女才急了。女人有错,但“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处罚已按最高标准,得饶人处且饶人呗!
再说,林氏男就是点皮外伤,无大碍,他自己也对伤情签字认可了,路虎女也构不成伤害罪,网友就别舆论围剿了!
更何况,人家路虎女不是都“道歉”了嘛,还表示要承担医疗费用,当事人也签字“同意”了,差不多就得了!
最后,一个家庭妇女情急之下有点过激,不代表青岛的治安、社会、人文、经济环境有问题哈!世界也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动不动就是黑幕,动不动就缺乏公平正义,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但是,整篇通报洋洋洒洒,偏偏忽略了一些重要的细节。
首先,根据当时目击者言,路虎女一路逆行,高歌猛进,等碰上了对头车,才想插回属于自己的轨道。但想回原阵营,你可以客客气气,态度好点不是?都是行走在路上的人,一般都会让一步。
偏偏这大姐,态度傲慢,几番威风凛凛地鸣笛,一副全世界都该给她让路的架势。
也难怪,林氏男黄山村人,路虎女是青山村人。事发路段是哪里?青山村!咱都去过农村,你驾车路过别人村时,敢大声说话吗?只有地头蛇,才有嚣张的资本不是?
偏偏对过的林氏男年轻气盛,看不惯年近四十的女巨婴,或者更确切的说,你就是地头蛇脑门上也没写字,他哪里认得?
于是,男人不仅也吱吱的摁车喇叭,主打一个不服。当女人倒车,男人还顶上去,女人再倒,男人再顶。用通报里的话:持续顶。
笑死,能说男人顶得好么?不守秩序就罢了,客气一点会少块肉吗?就不惯着你!
其次,顶不过林氏男的路虎女,一不留神剐蹭了后方大巴车。这一下有点情绪失控,跳下车给林氏男一通骂。
通报里说是辱骂,但目击者说第一次就上手了,殴打了林某某的头部、脸部和颈部。期间,交通疏导人员前来劝阻,询问其为什么逆行。路虎女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推搡对方。
只是,当时围观者光顾看了,没人拍视频。
接下来才是我们看到的视频,路虎女去跟大巴车协商善后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互留了电话后大巴车离开。
此时路虎女想想还不解气,又龙精虎猛的跑到林氏男车窗边,伸手一通狂搧。越搧越来劲,还拉开车门单腿跪人家副驾驶上搧……
就这,就这!用句青岛话说:俺娘哎!这像有病的样子吗?就是有病,也是狂躁症!只是,你狂躁可以脱衣服裸奔,凭啥打人?
更何况,有人把视频放大后,发现路虎女打人时,明显手里拿着东西。至于是什么东西,有人说是手机支架,有人说是冬天铲车玻璃上的雪用的铲子。还有说法是追尾损坏掉落的雾灯支架。
不管是什么,肯定是锐器,打人很疼的。不然纤纤玉手打几下,退伍兵大哥也不可能满脸鲜血。
关于这些细节,通报中以“辱骂、殴打”四字一语带过。
多次打,持械打,推搡交通疏导人员,凑不出法律里一个寻衅滋事。警察叔叔凑不够,那我们就不勉强了。
毕竟,诸多官媒都下场评价了,“民意要服从理性,舆论不能裹挟司法”;毕竟,连法外狂徒张三说过:“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
路虎女殴打林氏男事件,基本就这样尘埃落定,迎来剧终了。
慢慢的,新的热搜取代旧的,大家也就不关注这件事了。只是,这件事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会像风吹过的沙一样,不留痕吗?
我想不会!至少,会给一部分人造成错觉,以后再遇到类似“对方没有路权”的情况,我们也要让着对方!不然,就会起纠纷;不然,对方就会理直气壮搧大耳刮子。
搧了大耳刮子,也不过“拘留10日,罚款1000”,前提是:挨了大耳刮子你不能还手,否则就是互殴,最终骂骂咧咧,一拍两散而已。
青岛警方的通报出来后,我看到一位法律专业的媒体人都义正辞严发文,指责林氏男是“人性之恶”。
是的,你没看错,指责的是林氏男。说实话,我很震惊!看这篇文,都会替路虎女留下委屈的眼泪。
你看,这篇通报的作用,不就体现出来了吗?把人的价值观都搞紊乱了,人们对于“正义”的定义越来越模糊。一方面,大家都认同应该遵守规则,另一方面,遵守规则带来的往往都是“不太爽”的体验。
在现实中,我们遇到加塞、逆行、卡位、抢座……这些不道德,自私行为时。而自己因怂无所作为只能生闷气的时候,谁不希望横空出世一位英雄,把对方一脚踹到沟里去呢?
这时,你爽了,可这位英雄有可能就倒霉了!
所以,不要骂林氏男怂,没血性。因为中间的尺度,很难拿捏精准!而这么“怂”的他,依然还被要求要“反思”!
只能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污染的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水源!
如果大家都在规则的边缘擦边跳舞,这个社会将乱套成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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