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本报从福州市鼓楼区政府获悉,福州温泉文化交流中心项目6·16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6月16日,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温泉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工地内,一名工人(唐某飞,66岁)高处坠落,经120现场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福州温泉文化交流中心在2023年6月由福建九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招标中选。2024年5月15日,福建九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中8204平方米可经营建筑面积租赁给福州九福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事发时,该建筑内有两处施工项目。其中一处为室内拆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州九福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周某明,实际施工组织者为林某彪,该场所(3层03店铺)即为事故发生实际地点。林某彪无工作单位,无装修资质,与福州九福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室内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施工合同。

经查明,2024年6月16日,死者唐某飞等人经工友介绍受林某彪雇佣,到温泉公园路69号工地三层进行室内拆除施工工作,拆除后的建筑材料通过电动三轮车进行搬运。11时许,唐某飞在驾驶电动三轮车倒车时,直接从三楼冲下坠落至一楼,该坠落处无安全保护措施。120到场抢救后,确认唐某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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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责任企业和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有两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林某彪(施工组织者和主要负责人),不具备工程装修和拆除施工资质承接工程,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规定,在施工楼层使用电动三轮工程车辆,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法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周某明(福州九福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要负责人),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个人,未向建设部门报批施工工程项目,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法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福州九福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场所使用者和工程建设单位),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法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本报还注意到,调查组指出,福建世纪三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虽无法认定为对事故负有责任,但据其负责人在调查笔录中所作陈述,该公司涉嫌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议区住建局书面告知或移送有权查处单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福建九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福州温泉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商业管理方和福州九福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中国基建报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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