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要满足“335”指标,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 降低非经营性资产(城建类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至 30%以下:

- 全面梳理资产属性:城投公司应依据交易所相关指引,对自身持有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明确哪些属于城建类资产、哪些属于经营性资产。例如,对于一些待开发土地,如果开发模式是由城投公司主导熟化后,依靠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成本并给予投资加成,这类土地可能会被认定为城建类资产。

- 增加经营性资产注入:

- 传统经营性资产方面:积极获取可对外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如商品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酒店旅馆等,通过开发建设或收购等方式扩大此类资产规模。同时,对于无形资产,如上市公司股权、产业基金份额、探矿权、水域使用权、各类特许经营权(如免税零售)、未来收益权(如景区门票、场馆运营)等,也应加大获取力度。

- 创新型经营性资产方面:利用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优势,挖掘数据资产价值。随着数据资产化进程的推进,将数据资源转化为数据资产,为公司资产规模增长和资产结构优化提供新的途径。

2. 降低非经营性收入(城建类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至 30%以下:

- 拓展多元化业务收入:

- 房地产销售业务: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销售力度,增加房地产销售收入。可以参与商业住宅、安置小区等项目的开发,通过合理的营销策略和项目管理,提高房地产销售的盈利能力和收入规模。

- 资产租赁业务:提高商铺、写字楼、厂房等资产的出租率和租金水平,增加资产租赁收入。加强对租赁资产的管理和维护,提升资产的品质和吸引力,吸引更多优质租户,从而提高租赁收入。

- 工程施工业务:凭借自身的建设能力和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外部的工程施工项目,增加工程施工收入。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市场口碑,为获取更多的工程施工项目打下基础。

- 产业投资业务:通过投资产业项目,获取投资收益。例如,参与产业基金、投资优质企业等,分享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增加公司的投资性收入。

- 合理规划项目收入结构:对于建设或运营跨所在城市项目、符合规定的 PPP 项目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等国家支持的项目,应充分利用政策优势,扩大业务规模,这些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不被列入城建类收入,有助于降低城建类收入的占比。

3. 将财政补贴占净利润的比重控制在 50%以下:

- 提升自身盈利能力:通过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增加公司的毛利润。例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合理控制成本支出,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施工成本等;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增加资产的使用价值和收益。

- 提高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优化投资决策,选择优质的投资项目,提高投资回报率。同时,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合理管理公司的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提高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将政府补贴现金流转变为业务收入:与政府合作,将一些政府补贴项目转化为市场化的业务合作项目,使公司通过提供服务或产品获取收入,而不是单纯依赖政府补贴。例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与政府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获取相应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