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程某申请执行赵栋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赵栋鑫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及规定,叶县人民法院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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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赵栋鑫,男,1983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叶县龙泉乡碾张村毛张组,公民身份号码:41042219830205****

执行标的:50000元本金及按照每月300元计付自2022年1月22日起至该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赵栋鑫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将其执行拘留或提供被执行人赵栋鑫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进行举报的(本院掌握的线索除外),予以奖励2000元。

对提供线索人或举报人我院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5036882630 16637581239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百分以上不盖章)

汝州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本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6637560815

0375-3322536

联系人:郭法官

汝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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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潘民豪

身份证号:410482198207174438。

住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陵头乡寇寨村6组。

执行案号:(2024)豫0482执1543号。

执行依据:(2024)豫0482民初137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2516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奖励: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于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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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亚咪)

被执行人(一):于爱琴

身份证号:410482196810033323。

住址:河南省汝州市风穴办事处城北蔡庄55号。

被执行人(二):邢亚咪

身份证号:410482199508019401。

住址:河南省汝州市陵头镇叶寨村3组。

执行案号:(2023)豫0482执恢144号。

执行依据:(2018)豫0482刑初66号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15000元。

悬赏条件及奖励: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郭子阳

身份证号:410482199005191074。

住址:河南省汝州市临汝镇东营村2组。

执行案号:(2022)豫0482执恢824号。

执行依据:(2021)豫0482民初127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0万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奖励: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

本院郑重声明:

一是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由分配。

二是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为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来源:叶县法院执行局、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