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交警大队关于对逾期未接受处理车辆依法进行处理的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依法查扣一批无牌、无证、未年检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以及《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清查违法车辆进场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共2628辆,其中汽车53辆、二轮摩托车2473辆、三轮摩托车3辆、电动车99辆。

二、本次清查事故车辆进场时间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共343辆,其中二轮摩托车264辆、电动车79辆。

三、本批次公告处理车辆合计2971辆,其中汽车53辆、二轮摩托车2737辆、三轮摩托车共3辆、电动车共178辆。

四、上述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按程序依法进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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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接受处理车辆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4日

来源:澄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