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86期】
9月5日上午,汝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朱某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汝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忠光担任审判长,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涛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纪委监委等单位公职人员160余人观摩、旁听庭审。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忠光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3年,被告人朱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此外,被告人朱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涛出庭支持公诉
开庭前,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卷宗材料,严格审查证据,梳理案件事实,明确审理重点,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为保证庭审公正、高效的进行做了充分准备。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纪委监委等单位公职人员观摩、旁听庭审
庭审中,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严谨的法律用语有条不紊地引导庭审活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
被告人朱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时流下了忏悔的眼泪。
庭审活动持续近3个小时,案件将择期宣判。
「编 辑」谭 娟
「一 审」温木兰
「二 审」李雄飞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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