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9月5日消息,速达股份公告称,公司已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与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71.23万元。以上协议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约定监管方式、责任与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