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处置宝盛乡中坝村长河坝弃土场内弃土弃渣公告

一、标的物基本信息

1.本次转让标的物为:芦山县宝盛乡中坝村长河坝弃土场内弃土弃渣约15000吨(以现场实际收方量为准)。

2.本次处置标的物地点:芦山县宝盛乡中坝村长河坝弃土场。

3.联系人:陈洪刚 联系电话:18113899946

二、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物挂牌单价为:16元/m³。

2.竞价起始参数设定为挂牌单价的100%,按照上述100%为竞拍底价每次上浮0.1元及0.1元的整数倍进行正向竞价。

3.价款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货款并缴纳保证金1万元。

4.本次转让标的物的数量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现场实际收方量为准。

5.本次交易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货款及保证金缴纳后次日起90日内转运完成转让标的物。逾期未完成转运的,受让方所缴纳的货款、保证金均不予退还,标的物无偿交由出让方处置。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及标的物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质量,破碎、装车、运输、天气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有疑问,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向转让方提出,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标的物移交。

7.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物的翻挖、破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且需满足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交通运输以及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现场翻挖、装车、破碎等使用的机具原则由受让方提供。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由受让方支付。

9、受让方自行修建临时道路和装卸、转运标的物过程中,不得对施工现场进行破坏,如有破坏的按原状恢复。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其他组织;

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信息

1.公告期:3个日历天(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

2.现场竞价时间、地址:2024年9月9日,上午9:00,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竞价方式:(1)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竞价方式,以最高价确定成交受让方;(2)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挂牌单价确定成交受让方。

五、其他事项

1.本信息在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2.在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