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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家门

突然出现一张陌生面孔

这样一个细想有些惊悚的画面

被G女士遇到了

8月中旬

启东G女士家中发生上述一幕后

果断选择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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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开发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通过警网融合、走访询问

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苏某某

工作中发现

苏某某有多次犯罪前科

存在一定社会危险性

必须尽快实施抓捕

经过周密部署、伏击守候

民警将其成功抓获归案

经查

苏某某当天从连廊楼梯

爬至G女士家空调外机

随后翻窗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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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

苏某某对其非法侵入住宅的

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8月22日

苏某某被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

该案件是南通范围内第一起

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的案件

警方提醒:

非法侵入住宅是指违背住宅内人员意愿或无法律依据,不论他人的住所是买的、租的,还是借的,只要是“不请自进”或者“让走不走”,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在遇到以上情况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刻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启东公安微警务

法律顾问:江苏知到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400-090-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