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黄埔官方有点焦虑。

开年时,广州就发布了房票安置实施方案,正式将房票推向历史舞台。

至今,距离黄埔正式发布房票细则也已经过去了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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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据我们了解,在之前黄埔使用房票安置的旧改项目中,村民选择房票的很少。

所以,改变的时刻,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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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黄埔召开了一场房票政策宣讲会暨“房源超市”推介活动旧改房票会议,透露出了几个信息。

包括房票金额如何核定、房票兑换后临迁费停发、房票实施工作流程等等。

其中,有两点格外重要,我已经为大家提炼出来了——

1、房票不再兑付现金。

在此前,根据官方说法,被征收人是可以在房票安置、复建安置、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中做选择的。

戳下图回顾此前文章

但根据新规表述,现在,房票最长使用期限为18个月这一点没有变化,但到期未购房的,不再兑付现金。

通俗点来讲,你拿到房票后,一年半内必须使用,如果不使用的话,不会再给现金补偿。

可以说,这是对旧改村民影响最大的一点。

毕竟根据我们之前发起的投票,超半数的受访者都倾向于货币补偿,把钱攒在手里在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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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当时的文章中,高赞评论也同步写出了大家的心声:

拒绝强制,要选择权,更要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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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在政策的调整来看,房票这个新事物在村民中的接受度可能比我们想象中更低。

为此,官方不得不“逼”着村民去使用房票。

2、房票转让条件放宽。

根据最新表述,每张房票允许转让一次,兑付期限不变,且不得分割转让。

通过转让形式获得房票的受让人需具备广州市购房资格,并满足我市限购要求,受让人可在兑付期限内持票购房,除税收优惠外,其他权利与原房票记载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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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定可以视作为房票的转让松限了。

在之前的方案中,房票的交易限定了严格的条件。

不仅要求被征收人所在户拥有一套在广州的住房,还要求房票只能在本项目被征收人间互相转让。

但现在,房票的流通变得相对更加自由,只要有购房资格,满足限购条件,即可接手房票。

自然,这也是为了鼓励房票的使用——

你可以不要房票,可以把它卖出去换钱。

反正甭管谁用,把房票用出去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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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也发现了,这两条涉及到政策调整的信息,调整的目的都很明确:

落实房票安置。

目前,房票可以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买纳入“房源超市”的商品房和同一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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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之前房票只是村民们的一个可选项,那么今后,它将要变成村民们的必选项。

照我说,这实在是形势所迫。

一方面,黄埔这两年的关注度有所下降,导致库存积压越来越多,去化周期越来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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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海量旧改又已经在来的路上。

光是最近入市的中建·海丝城,建筑面积就达到了237万㎡,更别提,之后,黄埔还有n个中建·海丝城这么大的项目等待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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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广州旧改任务最重的区之一,黄埔的房票推进计划,自然时间紧,任务重。

也正因如此,黄埔无法再徐徐图之,只能使用较为强硬的方法来推广房票。

我们也能看到,在年初下了硬指标之后,黄埔的旧改正在被一步步盘活。

即便目前不少旧改还在面临临迁费、拆迁等遗留问题的纠葛,但总算是让人看到了点欣欣向荣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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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预料,在本轮房票新政重新落实后,村民们肯定有所情绪。

但若想推进房票,这就是不得不面临的阵痛。

不如换个角度想,如今的旧改,早已不是“拆迁暴富”的时代。没有了地产红利支撑,旧改要想算得过账,自然不可能再给到过高的补偿。

所以无论发的是房票还是现金,标准都不会过高。

如此下来,能用房票,以新房代旧房,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呢?

你对于房票此次调整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在评论区和我们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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