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 162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现将奎屯市和胡杨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情况通告如下:

目前,奎屯市胡杨河市共有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八家,其中科目二考场四家,科目三考场四家。2023年度,两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22000余人次,科目二考试供给能力达48000余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23000余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供给能力达25000余人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五十一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奎屯市和胡杨河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建设数量已满额,考试供给能力完全满足需求,不再购买社会考场服务。

特此公告

第七师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奎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5日

来源|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程元浩

签发丨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