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热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热用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供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暑去秋来,天气渐冷,2024—2025年度采暖期也日益临近。供暖是头等民生大事,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温暖工程”的部署要求,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把“温暖工程”作为“民生一号工程”,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紧快干抢抓进度,大力实施热源、换热站和供热管道等“从源到户”全链条改造,目的就是让广大热用户实现“冬日暖居”。期间,因集中施工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在此,向您表达深深的歉意,也请您相信,一时的不便将带来冬季供热温度的显著提升。

为了给您提供更高效便捷的供热服务,我们设立了“温暖工程”供热服务热线,组建了供热应急维修队伍,供热期间将全天候24小时值班响应,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帮助您解决供热问题,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监督供热工作。

广大热用户,实现冬日暖居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并肩、齐心协力,共建更有温度、暖意满满的美好家园。

“温暖工程”各旗县市区供热服务热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备注:各供热企业服务区域以各旗县市区公布的服务区域为准。

1、集中供热时间?

我市集中供热期为当年的10月15日至次年的4月15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和当地实际情况调整集中供热期起止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2、采暖期室内标准温度是多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供热期内,对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居住建筑,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全天达到18℃以上。其他民用建筑的室内温度应当达到设计规范标准。

3、如何办理停止用热?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热用户需要停止用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

停止用热期限由供用热双方约定。停止用热后,在约定期限内热用户不得擅自恢复用热。停止用热的热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基本热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停止用热:

(一)在新建建筑交付使用后第一个供热期内的;

(二)停止用热可能危害共用设施安全运行的;

(三)停止用热可能影响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的。

4、如何排气?

(1)地暖设施排气法

打开进水阀门,关闭回水阀门和分水器支管的所有阀门,注意:手柄位置与管道平行为开启,垂直为关闭。上下为一组回路,打开一组回路,放气排水,直到水变清澈且没有气泡为止。关闭此组回路,再打开下一组回路,后续的回路以此类推。

(2)挂暖设施排气法

每组暖气片的末端都有一个类似螺丝的排气阀,只需要将排气阀拧开(勿将排气阀直接拧下来),用毛巾轻微捂住排气阀以防暖气片内的水溅出弄脏墙壁,把气排出来,直到有稳定的水流出完成排气。再次提醒热用户,拧排气阀时要小心轻拧,不可用力过猛,避免造成暖气片漏水。

通常需要重复操作几次,暖气或地暖就会热起来。若排过气后暖气片或地热还不热,须请专业人员查明缘由,切勿盲目排水。

5、为什么暖气片温度高,而室内温度低?

原因:可能是房屋保温性能差,耗热量大;装修时对暖气片包装过严,造成散热效果差;暖气片数或地热管路选型过小过少,不能满足室内散热负荷;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加,门窗的密封条老化起不到密封作用;单个楼栋用热率太低,用户房屋靠山墙、顶楼且周围停暖用户过多。

解决措施:通常通过加强房屋的保温性,更换门窗的胶皮密封条;拆除暖气片装修物及表面的遮盖物;按原有设计,选择安装暖气片数量,同时提高楼栋的用热率可提高室内温度。

6、为什么暖气温度没有以前高?

原因:地暖管道或暖气片组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内壁会有大量粘泥、细菌及水垢的产生,附着在管道内壁,形成管道或滤网堵塞,导致水流循环不畅、散热缓慢,会严重影响供暖温度及效果。

解决措施:一般情况下,用户需清洗过滤网或暖气片解决,建议在每3个采暖期左右,聘请专业人士对地暖管道或暖气片彻底清洗一次。

7、供热设施出现漏水现象怎么办?

(1)如果散热器前没有阀门,应立即联系物业管理单位,关闭管道井或单元的供回水阀门,同时用厚毛巾、抹布等物品将其堵上,减少水流量,降低热水喷涌造成的损失及人身伤害。

(2)如果散热器前有阀门,应尽快将其关闭。发现排气阀断裂或漏水,用毛巾等物品将其堵住。如果是暖气管接连处漏水,要用毛巾或抹布将其轻轻缠上,留出一段放到盆中,让水流到盆里,然后尽快与物业取得联系。

8、什么是室温采集器,它的作用是什么?

室温采集器是安装在热用户家里,对热用户家里的温度进行采集以及上传的一个小设备。这个设备能够将热用户家里的室内温度实时上传到室温监控平台,便于供热公司第一时间掌握热用户家里的实际供热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以前是热用户感觉到家里暖气不热,向热力公司反映,热力公司再派员工上门测温,找出问题,现在热力公司可以通过室温监测平台实时看到热用户家里的室温,无需用户反映就可以解决问题。同时供热主管部门也可以运用室温在线监测数据对供热企业进行监管调度,对温度不达标的区域督促供热企业尽快查找原因并加以解决。

9、室温采集器的安装方式?

室温采集器一般有两种安装方式,安装在热用户家开关面板上或安装在热用户家插座面板上。无论是安装在开关面板还是插座面板,面板、插座不会替换,也不会对墙体有任何影响。经测算,安装在开关面板上10年用1度电,安装在插座面板上一年用不到4度电,耗电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安装全过程都是免费的,如遇到收费的情况,千万不要相信。

10、哪些用户能安装室温采集器?

室温采集器安装优选边户、顶层、底层、中间户等典型用户,这样监测数据才能真实反映整个小区的供热基本情况。

用户需注意的事项

1、按时足额交纳热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热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鼓励按照建筑面积计收热费的热用户在供热期开始前一次性交清热费,鼓励供热单位对供热期开始前一次性交清热费的热用户给予适当优惠。

热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合同关系的,热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热费。

新建房屋未交付的,热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热费由房屋买受人承担。新建房屋接入供热管网时间晚于供热起始期的,按照实际供热天数交纳热费。

2、逾期未缴费需支付违约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三条:热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供热单位可以向热用户发出催告通知书,热用户自收到催告通知书满三十日仍不交纳热费和支付违约金的,供热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热。中止供热不得损害其他热用户的用热权益,并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止供热期间热用户应当交纳基本热费。供热单位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热的,应当事先通知热用户。

3、清洗供热系统需注意什么

(1)供热系统尽量在未充水之前进行清洗。

(2)如已开始充水或供热后您依旧考虑清洗供热系统,要切记聘请专业水暖人员进行操作,并确保操作前您家的锁闭阀和供回水阀门已关闭。

4、不能私装、私改供热设备

室内供热系统是经过严格的设计、施工安装的,私装、私改会破坏供热系统的水力工况,导致室内水力系统失调,影响用户及整个供热系统的稳定运行。由于私装、私改的采暖设施缺乏必要的施工安装经验,极易出现采暖系统安装不严密而漏水,甚至会破坏供热设备,影响采暖效果。

5、不能擅自扩大供热面积

室内采暖系统散热器的设计是根据室内面积经严格科学计算确定的,如果人为的扩大供热面积,将导致供热温度的降低甚至达不到供热标准,同时也造成该单元供热效果的普遍降低。常见的有个别用户将卧室内阳台打通,扩大了用热面积,对室内温度不达标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己承担,同时需补交扩大面积部分的热费。

6、不能私自排放、使用暖气水

暖气管道的水是不能用作生活用水的,暖气的热量靠采暖系统中热水的循环来实现,若取用暖气水,极易造成供热系统因缺水无法保证供热,影响供热效果,严重的易造成停热事故。另外,暖气水中含有化学试剂,用于水的软化和管道的保养,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将对身体健康造成无法预测的损害。

7、不能遮挡暖气

用户在暖气片上加装暖气罩、堆放物品,或在暖气片周围摆放家具等,影响了热的传导、对流和辐射,从而影响了供热效果。根据经验,“包装”了暖气片的房间与未“包装”的相比,普遍室温偏低3—5℃。另外,暖气被“包装”后不能及时发现漏水等故障,不便于检查维修。

四、强调事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九条:

热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

(二)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增加供热面积或者改变用热性质;

(三)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四十条规定: 热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温度或者供用热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的;

(二)室内装修遮挡散热器严重影响供热效果的;

(三)未采取正常保温措施的;

(四)拒绝、阻挠供热单位正常检修、抢修的。

因上述原因给其他热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来源: 乌兰察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