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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从睡梦中醒来,发现手机电子钱包里3000多元的生活费所剩无几,翻找资金转账记录时,发现昨晚“自己”多次给陌生账号转账“888”“999”元,收款账号的持有人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计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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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计某声称

是王某为感谢自己特意发的“红包”,

双方各执一词,

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计某提起公诉。

2024年2月28日,王某醒来打开手机发现,当天凌晨他向三个陌生账号转账共计2800多元。仔细一想,自己昨晚醉酒,意识模糊,为弄清原委,王某向公安机关求助。

通过乘车记录,公安机关找到了出租车司机计某。计某表示,这些钱是乘客为了感谢自己而支付的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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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晚的公共视频显示,计某曾在中途将王某搀扶下车,王某直接躺在人行道边近10分钟,计某又折返,一段时间后才将其扶上车。为了证实这一说法,计某掏出手机展示了这样一段视频。视频中,王某多次感谢计某,还声称要给他小费,计某则是多次好心提醒王某,注意口袋中的手机安全。随后,计某将王某扶上了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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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检察官提出的“为什么乘客会扫描三个二维码给你转账” “拍的视频是什么意思” “乘客下车的时候身上有没有手机”等关键问题时,计某起初一概以“我不知道、我不清楚”来搪塞。

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计某交代:当晚在得知乘客锁屏密码后,他动了歪心思,看到乘客下车时手机落在后排,就尝试转账,发现王某的支付密码和锁屏密码一致,就连续多次转账。

一想到王某酒醒后,肯定会“找上门”,自作聪明的计某自导自演了好戏,企图以此逃脱法律制裁。

检察官认为,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计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

市民外出活动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做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记者:张琦

编辑:路景斓

通讯员:杨秋仪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静安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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