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6日10时30分将钦州市防汛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一级应急响应。请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各县和各成员单位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各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