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宜宾市长宁县财政局于2024年07月30日作出准予长宁县金叶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4MAD9CA8P73)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4MAD9CA8P73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51152420240001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刘冬梅
六、所在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碧玉东路二段183、184号(原1-11、12)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09月06日
宜宾市长宁县财政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情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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