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西二派出所、江边派出所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及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8月21日,江边派出所民警在开展路检路查中,发现一辆轿车后备厢中有4个鸟笼,每个鸟笼中各装有1只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经进一步侦查,王某某以遛鸟为娱乐目的,分别在弥勒市、丘北县购买画眉鸟以供消遣。殊不知,其行为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同日,西二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中,现场查获李某某驾驶的摩托车上载有4只捕获的疑似野生鹧鸪。经进一步询问,发现李某某言辞闪烁,引起民警的警觉。民警随即到李某某家中查看,在其家中又发现3只疑似野生鹧鸪、3只雉鸡。经进一步侦查,10只疑似野生动物均为李某某先后在弥勒市西二镇荒坡上捕获,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2人已被依法立案调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记者 冯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