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沅江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管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被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沅江市阳光世纪小区9栋疏散通道内、管道井内违规设置燃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的举报投诉进行现场核实时,发现沅江市阳光世纪小区9栋疏散通道内、管道井内违规设置燃气管道,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沅江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此后,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沅江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未对阳光世纪小区9栋疏散通道内、管道井内违规设置燃气管道的违法行为整改到位,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经过调查取证、集体议案、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给予沅江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对该单位负责施工建设的位于沅江市阳光世纪小区9栋疏散通道、管道井内不符合规定的燃气管路责令停止使用。

该单位当日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期缴纳罚款,并制定了整改方案。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来源: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