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政府发布最新通告!
秦皇岛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涉及小区、道路、建筑物
01关于生活小区消防通道管理
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应履行下列职责:
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采取定期开展巡查、检查,鼓励增设摄像头等人防、技防措施,引导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的,应确保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净空高度以及转弯半径满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建(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落实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
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
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承担消防车通道管理的消防安全职责。鼓励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通过自治或者委托的形式,落实专门机构或者组织,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措施。
02这些建筑物依法拆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等群众性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制止和纠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问题。依法拆除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建(构)筑物。
03各部门联合行动
确保消防通道无占用、堵塞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一)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牌匾等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
(二)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一)组织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和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对于管养范围内国省干线、县级公路依据相关规定设置的限高限宽、路障等设施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要确保在应急状态时能够便利打开或挪移;
(二)督促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行业管理过程中,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得违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一)对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统一施划,规范车辆停放,保障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
(二)对在设置有消防车通道标志的市政道路上停放的机动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或拖离,罚单记录输入车辆违章系统;
(三)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及其他执法机构依法查处非公共道路以外机动车辆违法停放导致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违法行为,及时提供机动车辆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04法律责任及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用途或者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任务时,可以依法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
各有关部门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可将执法检查结果录入信用平台,实施信用监管。
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消防车道管理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互联网等渠道举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对举报事项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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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心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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