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关于明确电子监控取证设备审核程序》等文件要求,现将我辖区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超速抓拍设备:

行政区域

地点名称

抓拍违法行为

鹿泉区

玉泉路龙泉湖公园路段(东向西、西向东)

超速(限速80)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启动抓拍。 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公示

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6日

来源:石家庄鹿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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