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辛巴和三只羊的互撕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起因是双方都售卖蟹,三只羊举报辛巴价格过低,导致辛巴直播间蟹的链接被下架。辛巴在直播中爆料三只羊集团的内幕,包括股东卢某庆刷单被判刑、旗下主播沫沫被抓等事件,还将三只羊推向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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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辛巴的指责,卢某庆回应称已报警处理,辛巴则提出自己拿出1个亿赔偿在三只羊集团售后无门的用户,这一举动无疑让三只羊陷入了更深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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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截至发稿前,三只羊集团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似乎仍然保持着“只卖货,不回应,不售后”的基本原则。

与此同时,合肥市监局针对网友质疑三只羊集团售卖淋巴肉、槽头肉制作的梅菜扣肉事件未被处罚的问题作出了回应。他们表示,三只羊集团只是帮商家卖货,属于打广告的行为,不会对他们进行处罚。

听到这里我们马上就明白了,原来直播卖货和广告代言是一回事啊,那《广告法》想必在这里一定是可以适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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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近年来,因广告代被处罚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最知名的当属景甜,因为虚假宣传被处罚了广告所有收入(257.9万)不说,还被额外又处罚了464.22万元,并且三年之内禁止代言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