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何金任职资格的批复发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关于何金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金监复〔2024〕136号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何金拟任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华信发〔2024〕1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何金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督促被核准任职资格人员自该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到任履职,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的,此行政许可决定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被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2024年9月5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