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娃哈哈集团被曝几十名员工发起集体诉讼维权,目前该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等待法院正式受理。据中国工业报相关报道,多位娃哈哈集团前员工和内部职员爆料,娃哈哈集团近期的一系列举措致使职工权益受到损害。
引起诉讼的直接导火索是,8 月以来娃哈哈员工被要求终止与娃哈哈集团的合同,改签宏胜饮料集团,改签后员工在娃哈哈集团享有的 “干股分红” 待遇被取消,这让众多员工对未来收入保障深感担忧。娃哈哈集团员工维权委员会称,此举造成员工权益严重受损。
此外,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近日的股权变更,也影响到了娃哈哈集团员工的切身投资收益。萧山顺发是娃哈哈集团旗下重要的投资主体之一,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曾是其重要股东。然而,根据天眼查显示,目前萧山顺发的股东已变更为宗馥莉,其持股比例达 100%,而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于 19 天前从股东中退出,且此次股权转移是以零元的价格。娃哈哈集团职工质疑此次转股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中国工业报掌握的信息显示,已有几十名娃哈哈集团员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仅有离职员工,还有在职人员,甚至包括十余位娃哈哈集团创业元老。同时,娃哈哈维权会也已成立。
在这些诉讼中,娃哈哈集团员工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确认 2018年的股权回购行为无效,重新确认职工在持股会中的股份;要求职工持股会、宗馥莉对 2018年员工股权回购行为做出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如回购资金来源、回购价格等;部分员工还对职工持股会历史分红计算、萧山顺发股权被零元处置提出强烈质疑,并已通过诉讼方式向职工持股会、宗馥莉追讨损失。
娃哈哈由宗庆后一手打造,宗庆后一直强调 “家文化”,比如 “不能开除 45 岁以上的员工”,还为员工兴建宿舍和福利房,推行全员持股策略等。但宗馥莉接手后,宗庆后推崇的 “家文化” 似乎有所松动。此前宗馥莉的辞职信曾引发内部纷争,有娃哈哈老员工表示宗馥莉接班后对原来中高层人员频繁更换调整,引起了员工的不满。
娃哈哈的继承与发展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娃哈哈集团的最大股东是地方国企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 46%,剩余股份由职工持股会和宗馥莉持有。而宏胜饮料集团作为娃哈哈产品的代加工企业,其与娃哈哈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娃哈哈集团在宏胜的股权占比为零。宏胜的大股东是注册在英属维京群岛的外资企业恒枫贸易有限公司,有分析称其可能由宗馥莉家族控制。
郭艳红大理律师事务所认为,关于劳动合同改签,如果娃哈哈集团单方面要求员工改签劳动合同,从娃哈哈集团变更为宏胜饮料集团,可能涉及到用人单位主体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新的用人单位(宏胜饮料集团)不能提供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员工有权拒绝改签。
对于取消 “干股分红” 待遇的问题,需要查看员工与娃哈哈集团之间是否有明确关于 “干股分红” 的约定或规定。如果有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单方面取消可能构成违约。
对于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郭艳红大理律师事务所认为,如果员工认为该股权转移是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而对于 2018 年的股权回购行为,员工要求确认其无效并重新确认在持股会中的股份,郭艳红大理律师事务所认为,这需要审查当时的回购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包括回购程序是否合法、回购价格是否合理等。
在集体诉讼中,郭艳红大理律师事务所认为,员工们的各项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将取决于具体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最终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进行重大决策和变动时,应充分与员工沟通并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员工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也应通过合法途径,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理性维权。具体的法律判断和责任认定,还需以法院的审理和裁决为准。
随着宗馥莉全面接管娃哈哈,如何处理好企业内部的各种问题,应对市场竞争和挑战,成为了她面临的重要课题。此次员工集体诉讼维权事件,也让娃哈哈长期以来的一些问题浮出水面。未来,娃哈哈的发展走向以及宗馥莉将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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