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上禹州 问政
你好!今年孩子上小学一年级了!收了150元的教辅费!80元的课后延时费!餐费650!我家另一个教辅费230元!其他都是一样的!请问合理吗?麻烦回复一下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对于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启动调查程序。由于反映内容未注明是哪所学校,调查组于2024年9月5日随机走访调查城区3所学校了解具体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各中小学教辅资料费收取工作未开展。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中共许昌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市直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许教组秘[2021]1号)文件,许昌市教育局、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试行)》(许教财[2022]164号)文件,按照文件规定, 我市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决定是否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并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改革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许教体[2023]190号)要求,我们督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情况下, 广泛征求多部门意见及学校家委会代表同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就餐标准, 按照每学期预上课天数收取餐费,学期结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教育收费督导,着力纠治乱收费、乱办辅导班、乱发教辅资料等“三乱”问题,维护师生家长利益,同时也欢迎社会参与监督,若有公办学校存在规定外收费情况的,请家长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到教体局直接反映或致电(0374-8880098)反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确保学生权益不受侵害,共同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
禹州: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声明
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声明
近期,禹州市发改委接到多家企业和群众咨询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有关情况,在此郑重声明,禹州市暂未核准(备案)或转报任何一例微风发电项目。目前,禹州市范围内所有声称已获取政府相关许可的微风发电项目均属于虚假信息,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据禹州警界:
案例一 : 近日,特殊警务大队通过细致研判,发现疑似上网逃犯 杨某在禹州市新华路附近出现。 民警立即对该人员进行进一步核查,确定该逃犯杨某 因诈骗罪 被四川省南江县公安局上网。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将其控制并带离。
目前,网上在逃人员杨某已被临时羁押于禹州市看守所,等待当地警方前来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二 :2024年9月3日18时许,特殊警务大队发现网上在逃人员李某在禹州市纺织品街附近有活动轨迹,立即组织民警展开侦查工作。通过摸排走访,迅速锁定嫌疑人李某的活动范围,经严密制定抓捕措施后一举将其抓获。
经核实,李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广西省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网上在逃人员李某已被临时羁押于禹州市看守所,等待当地警方前来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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