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山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重新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公示期间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示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予查处。
特此公告
山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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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