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社会秩序下,法律是防守公平正义底线,新闻是保护公平正义环境,法律监督和新闻监督相得益彰,相互制约,共同保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环境。这与保护青山绿水环境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这也许是个新说法,但绝不是新观念新道理。为了这种信念,我被折腾了漫长岁月。

当初,法院问我是否接受调解,我明确拒绝,不接受“握手言和”。我在法庭最后陈述中表示,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我愿意付出生命代价!

其实没那么严重。无论怎么说也不过是一场民事官司,而且是有败诉之名无败诉之实,即使真败诉要赔钱赔礼道歉,我拒不执行也不过是那么回事,比起那些为坚守信念付出生命代价的仁人志士来,我这点事愧不敢言!

但我又实在是过不了心中这个坎,自寻烦恼。

我在痛苦中思索,比那些人更认真地寻找自己的错误,很希望能说服自己认个错,以便化解“心魔”。我主动降低是非标准底线,在法庭上提出,只要原告人当庭表演并验证有一种神功是真的,我立即宣布认错败诉,不再对另外那些神功较真,这种败诉虽然违背了我说海灯现象的初衷,也可使我知道有点错误,得到精神上的解脱。

原告人在法庭上喊打喊杀我没有在意,我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既说了事实真相也表示对他和海灯的同情体谅。海灯在解放前后大半生贫困潦倒,浪迹江湖,受到歧视压制,为了求生存难免不说假话。为什么一下子突然成神,单凭他们自己没有这个能耐。我早就知道原告自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术总教练,而我在公开文章中只说是媒体这样宣传他,直到打官司后才将他自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术总教练印制的名片送交法庭。只要不涉及法律,他说什么我不信什么是正常社会现象,我也从来没指望所有人都相信支持我。人类社会不可能只有一种信念,一种声音。

古代人把海灯和原告人的这类神功称之为怪力乱神。千百年来,这类怪力乱神时冷时热,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有人相信,有人不相信。无论在什么朝代,都没有把不相信乱力怪神的人弄到公堂上打官司!

即使是温和慈善、同大多数朝代的执政者关系较好的佛教,也有人不相信,一些有谤佛言论的古代戏剧古典小说流传至今,但没有听说作者吃了官司,更没有和尚去打官司。

只有在欧洲中世纪神权统治黑暗时期,才有愚昧野蛮的宗教法庭。因此,湖南省原作协副主席张扬先生来旁听开庭审理后,立即公开发表了《海灯案:二十世纪的宗教裁判所》!

我最苦恼、最痛恨的就是那些按照他们的乱力怪神信念,在中国历史上首先制造宗教法庭闹剧的痴迷信徒!
他们违反党章,背叛信仰,背叛组织,出卖同志。

他们违反宪法,剝夺了公民不相信怪力乱神的宗教信仰自由。

他们在法庭内外野蛮愚昧地“执法",肆意枉法!

铁证如山!这些痴迷信徒制造的中国历史上的首例乱力怪神官司和新中国成立后的首例新闻官司,压制了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利,破坏了诚信道德和公平正义,危害了社会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助长了愚味腐败,唆使诱惑了许多普通群众误入歧途并受到伤害。他们的祸国殃民行为已受到党史和历史的判决!

在我遭遇的这个中国首例新闻官司出现并处于僵持状态后,全国陆续出现内参打官司案例和“告记者热”,被告席上的新闻记者十打九输,后来就没有听说有什么“新闻官司”了,一些利国利民具有正能量的新闻监督报道被称之为“负面报道”。

这种现象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明白人都应该知道。

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大量平反冤假错案后,全国人民对法制建设更加期盼和关注。立法部门和各界人士还提出建立规范新闻运作,保护新闻记者权益的新闻法。

我和新闻界许多同仁一样,在满腔热情地发挥新闻力量的同时,也满腔热情地宣传呼吁“依法治国”,支持“独立办案”。我曾经帮助法院排除干扰,支持四川省乐至县农民田安邦代表数百户农民状告县种子公司,据称这是全国首例“民告官”案件。

这下可好了,在大家盼望树立法律权威的时候,忘记了法律队伍中各种各样的人都是“文革”中的过来人!

广大新闻工作者没有等到新闻法出台,反而是我这个新闻工作者最先尝到“独立办案”的个中滋味!

那些痴迷信徒假装不懂新闻常识和道德常识,假装不知道连续两次选用编发内参的新华社才是应承担主要责任的所谓被告,硬要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从新闻队伍中绑架到神坛上去祭神!

尽管新闻界各级党内领导同志尽力支持保护我,还是没有能力干预那些痴迷信徒“独立办案”!

张扬先生和一些知名人士在媒体上提出尖锐批评后,那些痴迷信徒假装不知道,对新闻监督和社会舆论毫不在乎,继续我行我素!

有一个挨骂的痴迷信徒针对张扬先生文章私下对人说:“法律是人执行的,人是有感情的!”

也是在这期间,山东省一个县法院院长则是对着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镜头公开宣称:“法院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

这位院长和我遭遇的那些痴迷信徒一样狂妄愚味,他们不知道党纪国法才是天。

新闻和法律不能发挥正常作用会出现什么样的社会状况,我在数十年前写的《海灯现象:八十年代的一场造神运动》及当被告后发表的《人间神鬼最难缠》中早已发出警示,四川日报党组在向省委的汇报文件中称我是具有新闻工作者的高度责任感和远见卓识。如果有人不相信,请看看我当年文章中究竟说了些什么。

这些年来,仅是在法院系统内,最高法院就抓出数名副院长贪官坏人,从最高法院到最低法院究竟抓出了多少贪官坏人可以从新闻报道中知道。

只是这些新闻都是马后炮,把贪官坏人抓进监狱了才能新闻报道。这些坏人如果没有东窗事发,新闻记者都必须乖乖地听他们的,正面宣传他们的光荣事迹和空话大话。新闻记者不能在他们被抓起来之前对他们发挥监督干预作用,使他们不敢当贪官或是揭露他们的贪腐问题。

据网络新闻报道,原江西省副省长、大贪官胡长清被判处死刑后,竟然也懂得了压制新闻舆论监督的危害性。他在遗书中说,在他当初刚交上“桃花运”的时候,如果有新闻记者关注他的“桃色新闻”,那怕是难以查实的传言,那怕是发表在不知名的小报上,他知道后也会做贼心虚,担惊受怕,迷途知返,被迫收手,避免杀身之祸。
这个网络新闻即使是谣言,也不是没有道理。新闻舆论监督不仅利国利民,还可以救贪官之命。

不过,这位大贪官死到临头才有此觉悟,若是没有东窗事发,他会这么善待新闻舆论监督吗?他会容忍记者写内参或公开报道吗?即使他不出面干预,也会有人主动想办法不让记者及知情人表达出来,或是“依法”判记者败诉。

那些痴迷信徒中不知是否有人尚在人世?不知是否有人被抓进监狱后也明白了这个道理?

“海灯神话”首揭伪者、改开后中国首例新闻官司当事人——敬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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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灯神话”首揭伪者、改开后中国首例新闻官司当事人——敬永祥

【作者简介】敬永祥,四川江油人,原四川日报社高级记者,中国著名新闻人物,“海灯神话”首揭伪者,中国首例新闻官司当事人,改革开放后向造神运动开炮第一人。